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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7-26

7月8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二大队、市公安局公交分局综合执法大队联合开展行动,整治车辆非法运输危险品行为,当日共查获非法运输危险物品(液化钢瓶石油气)小型货车3辆

为保障打击精准,行动前,市交通、市公安两部门提前准备,周密部署,针对各种运输方式和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特别是对利用厢式货车等隐蔽手段运送钢瓶液化石油气的方式进行了认真研究。行动当天,两部门配合密切,在重点区域内全面摸排、稽查,共查获涉嫌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资质擅自从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的厢式货车3辆,依法依规对车辆予以暂扣,并将车内钢瓶液化石油气安全转运至符合规定的存储地点。

7月21日,交通部门对三名驾驶员做出了行政处罚。7月22日,公安机关根据治安处罚法第三十条,对驾驶上述三辆小型货车的驾驶员聂某成、王某强、聂某杰依法作出5—10日的行政拘留处罚。

在此,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提醒:液化气罐具有爆炸危险,需使用正规车辆进行运输,请按照规定使用和运输液化气罐,切勿为了利益铤而走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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